一 、資訊安全管理架構
(一)本公司資訊安全之權責單位為資訊單位,負責制定內部資訊安全政策、規劃及執行資安相關作業與資安訊息的通知。
(二)本公司稽核室為資訊安全之督導單位,建議擬定相關內部控制程序管理及進行內部稽核。本公司所有使用者皆須遵循內部資訊安全政策,正確並合法使用系統,如發現有異常狀況即告知相關人員處理。
二、資訊安全政策
(一) 公司安全政策
硬體需列管、軟體要合法;使用照規定、存取先申請;備份做確實、備援要啟動;入侵能阻擋、異常速查明。
(二) 資訊設備安全管理
1.電腦機房管
- 電腦機房係屬人員管制區域,重要server皆放置在電腦機房,機房外架設監視器及門禁卡機,確實控管進出人員;除了中央空調外,另裝設分離式冷氣,保持機房溫/濕度。
- 電力備援:機房備有UPS,避免因電力突然中斷而造成設備、資料損毀。
2.個人電腦管理
- 個人應妥善使用及保管電腦,公司定期對廠內電腦設備進行盤點。另屬公司所有之電腦設備不得任意攜出工作場所。
- 禁止攜帶私人電腦或Note-Book到公司使用,若因工作需要,須經申請程序申請,並於開始使用前,確認使用軟體之合法性及安全性,方能使用。
- 禁止任意加裝軟碟、光碟、硬碟、儲存裝置或其他設備;若因職務需要,應經由申請程序申請。
- 禁止任意變更相關網路設定。
- 禁止自行安裝無版權的非法軟體;試用版軟體試用後符合需要須繼續使用,仍須以正式申請來註冊購買版權;Free-Ware軟體則是可以免費安裝使用的軟體。
- 依計畫表每季進行個人電腦抽查,檢查是否依公司規定使用。
(三) 網路安全管理
1.設置防火牆減少入侵機率
- 定義及建立連線的連接埠與區域,防止外部網路直接連線。
- 設定固定IP及建立使用者電腦資訊。
- 設定VPN及可進入區域,並以密碼保護。
- 從log檢查異常狀況。
2. 安裝防毒軟體
- 防毒軟體除了即時監控外,每週固定時間自行啟動預約掃描,減少電腦遭受感染機會。
- 用雲端式防護主動攔截威脅,並即時更新病毒碼。
- 每週依防毒偵測結果,用電子郵件通知受到病毒/惡意程式威脅的電腦使用者及部門主管。
(四) 系統存取管理
1.人員系統存取權限
- 公司應用系統均依個別使用者設定不同使用者帳號及密碼,再依權責賦予不同帳號之作業權限。
- 個人電腦設置螢幕保護程式、定期更換密碼並要求密碼強度。
- 禁止任意加裝軟碟、光碟、硬碟、儲存裝置或其他設備;若因職務需要,應經由申請程序申請設備,並經適當核准後,由資訊人員進行加裝。
2.系統權限清查
- 擬定系統權限查檢表,每年清查一次,並提供資料給各部門主管確認。
3. 敏感性與重要性資訊管制
- 電子文件管制:對同一部門及跨部門之伺服器資料夾,依職責設定群組分類並管制讀寫權限,且設有專人管理。
- 書面文件管制:需經單位主管簽准,始可至文件管制中心找專人調閱/拷貝;屬於各部門之機密性文件需存放特定地點或加鎖於櫃內。
- 劃分重點管制區域:出入口設置監視器,須依規定填寫進出登記表,並定期抽查相關文件紀錄。
(五) 定期資料備份還原測試
1.資料備份:
- 資料庫及網頁程式設有固定備份排程,並將檔案傳送至固定位置中儲存。
- 相關資訊人員定期檢查備份,並填寫表單以供日後稽核。
2.郵件備份:
- 定期從系統查詢並下載備份,並將檔案傳送至固定位置中儲存。
3.資料還原:
- 系統資料還原演練每年執行一次,並依年度計畫表分季執行。
- 執行還原演練時填寫表單並呈核資訊單位主管。
(六) 員工資訊安全教育訓練
- 每年第三季對員工進行資訊安全教育訓練,授課結束後將資訊安全教育相關紀錄留存備查。
- 利用電子郵件方式,不定期通知員工相關資安訊息。
三、資訊安全風險管理架構
(一)每年第一季做風險評估,超過風險項目則提出相關對策。
(二)備援
1. 機房設置:將重要server放置在電腦機房內,統一管理保護。
2. 電力備援:機房備有UPS,避免因電力突然中斷而造成設備、資料損毀。
3. 網路備援:廠內共有三條網路線,分屬兩家不同電信公司,確保當主要網路斷線時,可自動轉成備用網路連線。
4. 異地備援:備份資料除了儲存在本廠外,同時儲存至另一處Backup Server中,避免其中一處因突發災難而造成重要資料損失。
5. 軟體備援:定期執行資料備份及還原
6. 硬體備援
- VM備援:可迅速建立一個相同環境供緊急使用。
- 機器備援:有備機可供重新安裝軟體並進行資料庫還原。
(三)災害復原演練
- 完整的災害復原演練內容每年至少應檢討評估一次。
- 各資料庫災害復原作業演練,應填寫還原檢視紀錄表,包含實際執行日期、還原人員、表單編號,並將還原成功畫面截圖存置網管資料夾中(下方須含系統日期)。
- 其餘演練時應填寫「災害復原演練執行表」,包含演練日期、演練部門、演練人員、演練項目、步驟編號、演練程序描述、演練結果。
(四)系統災害復原
- 建立系統復原檢核表。
- 依復原流程執行。
- 屬於重要系統(含部分程式)毀損復原後,應填寫「系統災害復原檢核表」,呈核資訊單位主管,並由資訊人員保管。